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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們都忘了,該怎麼樣去傾聽別人的需求。

記得以前讀卡內基的時候,書裡有一條原則,就是說其實很會說話的人在一個團體裡並不一定受歡迎,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聽別人在那邊喋喋不休、大放厥詞,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聽別人講他的豐功偉業,他的事業多麼風光,也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參加他的演講比賽;但是奇怪的是,幾乎所有人都喜歡有人傾聽他的心事,去設身處地關心他,聽他說說那其實並不起眼的豐功偉業,那些他想說的而不敢說的那些話。


結論就是,在對話的時候,一個好的說話者,也應該是一個好的傾聽者,好的說話者是可以適時適當地說話,也能夠引導別人說出話來,並且傾聽別人說的話。

在傾聽別人的話,別人的需求的同時,也應該想想,該怎麼樣吸收別人所說的東西,而不應該像是付錢去看一場難看的電影那樣坐立不安的等時間度過。

傾聽,在哈佛商業評論裡面是這麼寫的:

(1) 我們假設,傾聽的能力大部分取決於智力高低,換言之,「聰明」的人比較會聽,「笨」的人則否。不可否認地,智商低與傾聽能力低落有關,但我們誇大了兩者間的關聯。不知如何傾聽的人,未必智力低弱。但要成為一個好的傾聽者,必須運用從經驗或訓練中所獲得的技巧。如果沒有這些傾聽技巧,要理解及記憶所聽到的資訊,必定會大打折扣。不論智商高低,皆是如此。

(2) 我們假設,有了閱讀技巧,自然就知道如何傾聽。雖然由閱讀所獲得的某種技巧,可以運用到傾聽,但這個假設並非全然正確。因為傾聽與閱讀是不同的活動,需要有不同的技巧。研究結果顯示,如果只教導閱讀技巧,傾聽能力並不會獲得相同的改善。

以前的我很喜歡講話(雖然現在也沒改變多少),不過慢慢地,我變得很喜歡傾聽,應該說,我以善於閱讀的本事,去傾聽、去閱讀其他人。我發現,以前的我太常去忽略別人,常常自顧自地只管自己的成就,不管其他人的想法,更別說去關心別人的死活;現在的我變得喜歡閱讀,不僅僅是閱讀書本,也喜歡觀察和閱讀別人的一舉一動,和傾聽。

從一個顧盼自雄的人變成一個能夠為他人設想的我,這途中經歷過許許多多的風浪和挫折,我從來並不認為多成功地蛻變了自己,但至少變成一個願意聽別人怎麼說的人,對我而言確實不是太小的改變;突然發現其實聽別人說話那麼有趣,也就不那麼在乎自己是不是團體中那個Outstanding的人了,雖然有時候還是有點失落感,在人生的某個環節還是出了錯,但至少至少,我們還有值得關心的人、事、物,那麼生活也變得沒那麼容易寂寞。

如此幸運如我,雖然偶有怨言,雖然並不順遂,我還是找到一個願意傾聽我,也讓我傾聽的人。此時我已經不太計較,誰聽誰的多,誰聽誰的少,因為當對方說話的同時,他也已經在傾聽我的心裡。

唯有透過真性情的傾聽,我們才能夠互相體諒,互相了解。

也才值得我們付出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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