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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的演講開頭就說:
我曾經說過,一個作家讀另一個作家的書,實際上是一次對話,甚至是一次戀愛,如果談的成功,很可能成為終身伴侶;如果話不投機,大家就各奔前程。今天,我就具體地談談我與世界各地的作家們對話,也可以說是戀愛的過程,在我的心目中,一個好的作家是長生不死的,他的肉體當然也與常人一樣遲早要化為泥土,但他的精神卻會因為他的作品而永垂不朽。在今天這種紙醉金迷的社會裡,說這樣的話顯然是不合時宜-因為比讀書有趣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但為了安慰自己,鼓勵自己繼續創作,我還是要這樣說。

就是這一段話而已,讓我想了很久。這幾天沒空寫東西,所以也還沒辦法把心情整理起來好好的寫部落格,直至今天,總算有了空檔,能夠說一說。

最近很流行一個詞,叫做「樂活」(LOHAS),這給了我一個方向。我開始吃的適當,喝的適當,也不再熬夜,飲酒適量,也不玩的瘋狂。我知道,如莫言先生所謂的紙醉金迷的社會,有很多的樂趣,逛百貨公司、不要命的狂歡、聲色腥羶、豐乳肥臀,太多太多享樂和無止盡的靡亂;只是我實在覺得,那些對我來說都不實際,這些浮華的快樂,不如一本好書來的有趣。
就連愛情,我也過了那瓊瑤小說式的纏綿悱惻、生死離別,我所要求的,不過是簡單的幸福。

前一陣子囫圇吞棗的看了一堆有的沒有的東西,甚至是去看了一些所謂的創作作家的部落格,固然有些文章很讀錯,但大多數看來都是一堆無病呻吟、為賦新辭強說愁的「網路作家」,其中最經典的是一個三十七歲的老師,每天就在那邊情呀愛的,搞的好像人生沒愛情,或是他的愛情不夠轟轟烈烈就是白活了一樣,看了實在讓我頭痛。我一直堅持自己的寫作,必須站在一個適當的位子,適度的表達自己的感情,當然部落格是自己的天地,外人無需大加批評,也無置喙的餘地,只是我厭惡,在華麗的詞藻下翻開的,是破破爛爛的靈魂。
我寧願讓自己習慣,一段富有感情的文字。

讀一篇好的文章,有用的文章,一本好書,一段帶著感情的文字,比起看那些不知所謂的自我膨脹、造神運動來,我寧可選擇,一本好的小說。
所以我說,莫言先生,您太客氣了。
紙醉金迷的社會,還是讀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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