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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直很想寫這一篇文章,不過就是東拉西扯地寫了一大堆其他的事情,所以我說,不是剛好被某個人、某件事情敲擊到、或是有什麼樣的壓力,其實常常寫東西的我也會突然找不到題目可以發揮,或者是找不到一個好理由來寫文章,所以擱著擱著,不知不覺時間又過了。

但是換個角度想,當時間一過去,希冀自己成長的人啊,對於一件事情的看法也會日益成熟,所以時間的醞釀也不見得是壞事。

前一陣子,我拜讀了黑色童話的日記,感觸也很深,也很想要寫點什麼feedback,但是覺得好像加入自己個人片面經驗和說法不太客觀(話說回來在自己的Blog寫文章需要太多的客觀嗎?),直到最近遇到另外一個部落客,Chamil,加入了MSN後聊了很多,也交換了許多意見,才發現原來男人之間的共同的問題除了攝護腺腫大、陰莖賣相不優或是勃起不全這類的隱疾(當然我絕對不會出賣到底誰有這方面的疾病,總之我是不可能有的啊啊啊!許多人可以證明XD),在感情上面,其實像我們這樣的好男人也是常常走過一樣的路、有過一樣的心境啊。

所以,以下的文字如果不是到了三十歲這麼迷人的年紀是不會懂的。基本上在下剛好越過了三十歲這個瓶頸,由我來寫這篇文章簡直再適合也沒有了啊。

(其實也不過過了五天而已XD)

幼稚園的時候,老師教我們要保護女生、因為他們是女生,男生保護女生是天經地義的,不可以亂掀他們的裙子、不可以打女生、不可以讓女生哭。


國小的時候,我們開始懂一些事情,但是又不全部懂。跳舞的時候還不敢手牽手,只能拿玉兔牌簽字筆互相握著筆頭筆尾,尷尬的要命。那時,我們只知道男生愛女生,羞羞臉,喜歡一個女生就在放學的路隊中用小石頭丟她,試著引起她的注意。

國中的時候,看著那些所謂放牛班的同學天天在玩,而我們每天留校夜讀,羨慕和疑惑,為什麼那長得越像放牛班的男生,身邊都有一個很會打扮很漂亮的女孩子,跟他一起吃冰、逛街、在籃球場看他打球等他打完?我卻好奇我為什麼在升學班與一堆眼鏡跟我一樣厚的女生沒日沒夜地讀書,而其他的女孩都香香的,很好聞的感覺。


高中,在好學校的管教下,升大學成了唯一的選項。晚上讀書的時候,腦子裡閃過的畫面,盡像是電影美國派那樣的高中畢業舞會、還有MTV場景裡面拍攝的,男女主角因為考上不同的大學或是有一方重考而在月台送別的畫面、或是相約在哪所大學一起讀書的浪漫,而嚮往、而憧憬不已。目標,大學。好多同學交了女友,每個人都信誓旦旦地上了大學會繼續交往不放棄,即使一個考到台北一個去讀高雄也一樣。(事實上像這樣的情況幾乎都是以分手收場Orz)

等到了大學的時候,許多人被告知,可以談戀愛了,尤其是女孩子,不會像高中時期那樣一直被家人強力的反對,校園裡面出現了一對一對的班對、校對,走在路上的,盡是情竇初開的學生戀人們,這個時候除了校內的活動、社團活動、跨校聯誼也很多,騎著摩托車的我們哪裡都能去,校園裡出現了四腳獸的傳說、學校的後山也聽過好幾個人看到有車震的現象。原本對男女之間感情或是性關係懵懵懂懂的我們,也在大學這四年裡面,上了那麼一課。


那個時候,跟別人說一句:「我跟我女友同居了」是一件很得意的事情。

後來,我們去當兵。在剃了頭的月台邊,看著送行的親友以及女友,除了不留下男兒淚以外,害怕的不只是軍事訓練,還是那聽聞過無數次然後女友說過無數次不會發生的兵變,就在自己面前血淋淋、殘酷地上演,你想想,這樣是為了他好,你又想,怎麼連這兩年都不能等,你恨,你抽到的是外島金馬獎,你回頭去尋找,那個把你兵變的女友是不是跟他附近的男孩子在一起了,你詛咒痛罵,那個原本跟你好的像哥兒們的朋友,說要幫你照顧嫂子,照顧到床上去了。(相信有這樣的經驗的應該不少)


(所以你看聖經【耶利米書】十七章九節寫的好:

The heart is deceitful above all things,and desperately wicked:who can know it?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後來,你出了社會。開始在職場上與人競爭,除了年薪多少社會地位多高需要考慮以外,在女人的面前,你變成了一張一張的股票,開始從頭到尾評比線性分析,你是績優股水餃股還是地雷股,將你的未來分門別類預測走勢外加星座運勢占卜;你也變成了一本八卦雜誌,每一個女友們跟你交往的時候,都要先從第一頁開始看,而你知道女人是多麼愛看八卦雜誌,所以對你以前交過幾個女友、試過幾個體位、你那不多不長的情史會通通被挖出來再八卦十次,你因為愛她,所以能夠接受她姊妹淘們的毒舌、接受她任性的大小姐脾氣、接受一切一切。


而這個時候也是感情世界最複雜的時候,除了單純談感情以外,因為年紀也到了必須討論到終身大事的時候,當然,這是等你經過了重重磨練,什麼CAS 、HACCP、ISO900幾的考驗,你還好奇你怎麼可以經過這麼多考驗,到你真心地想要跟她說,我要把你放在我的人生計畫中、我要帶你進入婚姻、我們一起養育小孩、一起走下去吧。

你知道嗎,Chamil,你的那女孩跟我的那女孩一樣,就在這個時刻放棄了。


你好奇,為什麼她能夠這樣突然消失不見,你疑惑,她怎麼連個答案都不給你,你不相信,為什麼你能夠面對不確定的未來只要你們兩個在一起就好,而她不行?

這個案例,不是你我兩個有而已。相信除了最簡單的愛不愛的問題,女孩子一定有他們的考量。


(其實我有想過,在很多方面女孩子所採取的策略和我們不一樣,可能男人天生有一種希冀征服的感覺,所以面對很多擺在眼前的困難就會當作沒看見,雖然很大部份都做不到,但起碼男人嘴巴硬臉皮薄,就是奮不顧身也要做下去;但是女孩子不一樣,當她們從小被教育要保護自己,而且心思細膩也比較能夠認清現實,非到必要不做決定吧?是嗎?)

至於我跟你不一樣的是,雖然最後也是留下隻字片語走人的她,在分手之前,持續不斷地用現在看起來很不合理的理由要我知難而退、要我一直退一直退(當然那時候理由看起來很合理,可踏實的呢),比如說嫌我出生背景不好、家庭成員俗不可耐(這是最不能接受的一點)、沒有高學歷、沒有百萬年薪等等等等等,而我傻裡傻氣一股腦不想放棄的個性還就這樣堅持了一年之久,所以最後被狠狠踢開也不足為奇了。(笑)


話說到底。其實,我們都只是個男人。而且是個已經過了三十歲的男人。

現在的我們,根本不想要去領悟什麼,去體會什麼(但是確實那段回憶迫使了我們去學習成長,問題是我們還要成長什麼啊?我們都那麼大了不是嗎?),經歷過大風大浪的我們,其實,只是想要身邊有一個人,能夠牽著你的手、能夠陪你做喜歡做的事、在凌晨三點睡不著的時候陪你喝杯咖啡,能夠分享你的喜怒哀樂、懂你在做什麼,全心全意愛著你的女人。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就要像鐘樓怪人裡面的這句台詞一樣:

When those who found this skeleton attempted to disengage it from that which it held in its graps,it crumbled to dust。


骷髏相擁,觸之成塵


那樣的愛情才是真的愛情啊。你說是嗎?
雖然你說,你已經累了不想努力了,不過我相信很快,你會跟我有一樣的感覺的。

嗯。一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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