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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胡亂忙了一陣,終於是要把這次美國的旅行作一個結尾,說不盡的疲勞和感想也在昨天例行地愉快地騎車練習裡面整理出來了一點思緒,那就隨手將他寫下來吧。

只有最後一天,我早上因為想要趕快去認識這個城市,所以沒有晨跑。其他的日子,我像是瘋子一樣,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做點熱身、以及伸展運動,就出門跑步去了。而我跑步的習慣是今年才開始養成的,說起來也並不是什麼多了不起的嗜好,在台灣也就是三天打魚兩天晒網的跑,不過在美國會特別想跑,我想如果有一種與村上春樹一樣的經驗,說不定再看他的書,會有不同的感受喲。

【村上朝日堂】:[關於「未來」]
說起來也是理所當然的,未來的事誰知道會怎樣?絕對不知道。不可能知道。

凌晨起床,氣溫很低,適度的熱身是一定要的。拉拉筋,做點小體操,就出門跑步了。因為地大的關係,而且幾乎都是住在比較郊區的Suite,所以空氣很好,一不小心就跑了太遠,以至於回程很慚愧地,幾段路都是用走的。我覺得運動這東西是這樣,當你有人陪伴的時候(尤其是比賽),不管再怎麼累,你無論如何都會撐一下,想說下一個轉角會不會有人已經氣喘吁吁在旁邊休息,然後你就可以名正言順也加入休息的行列,不過通常事與願違。多數的時候身為奔跑者的我就像一隻過勞的馬兒拖著沈重的步伐跑著、揮灑著那無止盡的汗水與淚水、榨乾所剩不多的體力,最後在看到終點線或是休息站的時候,還必須好像是一副游刃有餘的樣子做最後的衝刺。

不過那時大概大家都已經好整以暇地喝飲料的喝飲料,吃東西的吃東西,盥洗的盥洗了

比起短跑,我比較喜歡長跑,我也比較適合長跑。可能這跟個性有關。我喜歡在移動中思考(這當然有風險,請小朋友不要學),短跑帶給我的快速消耗,不太符合我的風格,我喜歡慢˙慢˙來。當然有時候一個人騎車或是跑步,給別人一種孤單的形象,好像是那種「怎麼會一個人跑步啊?真討厭」「像這樣只喜歡運動的男人應該是有病吧」「也可能是交不到女友才故作帥氣的跑著吧」之類的話語不斷地在耳邊好像若有似無地不經意聽見。不過管他呢,我就喜歡在晨間無人的馬路上帥氣地跑著,那讓我有一種優越感,相較於那些三天兩頭喊累跑病號的上班族,我用我自己的方式保護我自己的健康、也守護我的生活品質。

更重要的,我相信毅力的培養和體能的自我要求有一種直接的關聯。而我所欣賞的,並不是刻意去雕碩出來的身材線條(那跟我始終消不掉身上那個游泳圈也有點關係,哈。),而是一種態度和精神,持續地做一件事,一件對自己有益的事,是一種完美的姿態。

我在舊金山,除了坐Cable Car以外,我還租了腳踏車,很悠閒地逛來逛去。我覺得背著LV,在舊金山騎著腳踏車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特別是晚上九點要去機場,滿身大汗的我不能洗澡要經過二十個小時才能回到家。真替我隔壁的乘客感到抱歉。

不過抱歉歸抱歉,我還是得好好享受我的下午時光和舊金山的美景。沿著海岸邊慢慢騎,可以很輕鬆地把岸邊的美景用眼睛用相機用腦袋記起來。這是一排很奇特的房子,我想他們彼此之間都有一種默契,蓋的風格無論如何也要不一樣,於是在這排的房子,每一棟都是獨立而且不同的樣子,真有趣。(當然我照的不好)
        
從舊金山可以騎腳踏車上舊金山大橋,沿途也有跟我一樣租車的朋友正汗流浹背辛苦地爬坡,而我卻老練的抽車、轉彎、加速,當然也是汗流浹背,不過當然多了一份灑脫。

也有蠻多人跟我平常在台灣的時候一樣穿著專業的車衣車鞋安全帽,騎著帥氣的公路車迅速地從我旁邊飆過去。這時候我真希望我的小屎能夠在身邊一起享受這好空氣、好陽光、好景色,要不是真萬不得已,我也不想拋棄你獨自在停車架上無法狂奔啊,小屎。

當然也有騎壞的腳踏車,真替他感到難過,如果我的隨車工具在身邊就好了,或許能夠幫忙復活。看人家的腳踏車停在路邊無法動彈真是難過,請大家出門前請務必要仔細檢查以及小心騎車喲。


在回程的時候,看著海岸,我想起這幾天帶給我的感觸,覺得很開心。我喜歡的東西,簡單、不多。僅僅就是海、書、運動、腳踏車、美食、以及一種旅行的快意,而這些東西這幾天我也充分地享受到了,在公事上也學到了不少的東西,可以說是一趟很開心的旅程。

我趴在舊金山大橋上,想一些人、事、物。

這些人、事、物,都有很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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