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幫我訂的飯店也太好了一點吧?)
二十五號早上回到台灣,匆忙地趕去剪頭髮、回家吃個飯,買了三本書(這是最重要的),就搭乘晚上十點四十五分的飛機前往了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當然中途非常不願意地又被硬是升等為商務艙,習慣在飛機上面睡覺、看書的我也沒有經過太多的掙扎就到了荷蘭。這次預計要在荷蘭待五天。
不全部是工作,因為週六日不上班,熟悉的慢跑和書本的閱讀會重新回到我的生活。
其實我很少住這麼好的飯店的,當然這在許多人的眼中並不算特別豪華的飯店,但對我而言是。輔以想念小內的心情,我想試圖說出,多希望和小內一起旅行、一起吃美食(如果有的話)、一起住在這樣的飯店裡面的話語,應該不算是過分的要求。
出門在外,或許在工作上算是成功的(但是又成功在哪裡呢?),但是對於家庭,卻似乎有一種愧咎。
特別是,小內說想我的時候。即便是這樣柔軟的床,也有點不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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