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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菲莉絲:
還是老話一句,你好嗎?

我明天要飛美國了,這次要去拉斯維加斯,不過說實在話,心裡面並沒有特別興奮的感覺,第一,我不喜歡賭博、也從來沒有賭運。第二,跟老闆出門,要在早晨慢跑會是一件困難的事,因為他不喜歡看到任何很像是出國旅遊的東西在出差期間發生。第三,其實經濟狀況並不好、而且已經定位成出差的心態,出國對我而言,並不是一件能夠多麼快樂的事。

不過想到,可以去國外走走、呼吸一下空氣(比較乾淨嗎?)看看異國的人民怎麼生活,消費習慣怎樣,一直都是我出國最大的樂趣。這點倒不需要懷疑。

而跟你說話、寫信給你,則是我生活中最大的樂趣。
寫信給你,已經不單純是停留在寫信的層次,反而最美妙的意義是在跟我自己對話、揪出內心裡面藏著、不肯出來的那個我,最迅速最簡單的方法。我只要打開電腦,彷彿好像也打開了自己的心,寫一句熟悉的「親愛的菲莉絲:」之後,不管怎麼樣的快樂或是悲傷都會全部釋放。全部

記得我跟你說過,人有一點好,就是喜歡求知,我也說,人就是這點不好,知道了一點,卻想要知道更多,在科學方面,好像是應該的,多知道無妨,還對人類有益;但是對於感情方面的事實,有時候知道一點點就夠了,知道的太多,反而對人性的認知,或許會從原本單純的理解,變成了什麼都不信的偏執狂

於是,你知道這件我難過了好久好久的事情,我早該就這樣讓時間把一切都沖淡,什麼都不聞什麼都不問,走過一個又一個難關、即使再多的痛苦和折磨,我都過了,我都算了,那麼,人犯賤的地方就是這裡,我又開始,很想知道事情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我像一個死去的人軀殼中飄出來的靈魂,追溯著任何可能致我於死的理由以及人事物,整件事活脫是一個廉價成本拍導出來的鄉土劇。

而昨天,我聽聞了這件事。你知道我的個性,有圖有真相,有證據有話說,一向討厭訴訟法中的「傳聞證據」的我,也不得不相信一個從不說謊的朋友口中說出來的這件事,我不願去相信,但我後知道了他離開我的原因,並不是單純地覺得我們不適合,總之不是那麼單純的理由。而是…


你想的沒有錯,第三者

所以,菲莉絲,上帝不但讓我成為了你,而且他的旨意還不斷地讓我們兩個的相似度越來越高,高到令人恐慌害怕的地步,我一向不相信宿命,不過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認,這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很平凡很習俗很在地,那就叫做「報應」。


不過,事情不像化學方程式或是數學定理,相同的數字代進去答案通通都會一樣,你成為了我的一個名字,你成了我的菲莉絲,但是我並不能確認,我在她的心中,到底有沒有名字。(好像浦澤直樹的那部漫畫【怪物】裡面的繪本,這個沒有名字的怪物,非常想要一個名字,他能夠吃掉所有的人,而即使所有的人都被他吃完了,但是他還是沒有名字。)更別提,我能不能成為她生命中的菲莉絲,這點倒是一點都不敢苛求。我還是僅僅對我擁有你的這件事感到驕傲就好。

我以前寫過幾篇文章,關於那時候我最深切的想法。我設想自己是個滿手血腥的劊子手、殺人犯,去思考這樣的人到底害怕什麼、為了什麼他該痛苦。所以,我寧願自己是個沒血沒淚的死刑犯,只要等待執行死刑的那一天就好,這對一個人來說還比較輕鬆,頂頂多多只是面臨死刑的那一瞬間的恐懼,做的漂亮的,還有那種引頸一快的豪情;但是親愛的,我只犯了一個錯,你卻叛了我死刑,還不讓我引刀一快,還讓我日日夜夜接受罪惡感的折磨、讓我面對這些曾經被我傷過的人事物,讓我在另外一段的愛情中,成為了另一個你這悲劇的存在。


親愛的你,讓我懂了好多。

所以,痛苦的是,死刑犯仍然有良心。他會痛苦悔恨、他要接受良心的折磨、他仍然需要活著去面對那些曾經犯過的錯、去彌補它、去盡一切的努力,讓他死不掉的生活變得比犯錯之前還豐富還美好,這一點也不容易。刀鍘落下只要幾秒,痛苦不到零點幾秒,但是生活的重建,可能需要一輩子。


我最最親愛的菲莉絲,我曾經怪過你,恨過你。我怎麼也想不通,自認為犯了一個錯,僅僅是一個錯的我,為何你怎麼樣也捨不得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在你的身上完成我這罪犯如此卑微的渴求,我為這件事想破了頭,我還恨你了。我說真的,我還恨你了。但是現在想想好愚蠢。

後來,我答應寫一千封信給你,之前的一百八十九封不算。


卡夫卡說:

菲莉絲,無論發生任何事,我們都應該保持鎮靜,並且不畏艱難地彼此相愛下去。多麼希望我強烈的愛,能夠透過這些書信給你帶來生命與歡樂,唉,但我的軟弱卻只為你捎來疲倦與啜泣。終有一日我會克服這一切。


如我真能做到,那是因為在這背後有著強烈的意識在支持我,讓我能將你視為摯友,並全心全意地信賴於你。


對照起當初我對你的不解,和自以為是地認為,你對我太過嚴厲的處斷,如今看來,其實一點也不過分,過份的永遠不會是你,過份的是,背叛的那一方。


故事是,我遇到了她。她跟我有同樣的感觸和經驗,打從一開始,我們就說好絕對不要這樣作為收場的戲碼,因為我們都曾那樣地犯錯過、都被判過刑,說怎麼樣也不可能再犯一次,我相信了她。而且,我在這段感情裡面,無時無刻都在扮演你的影子、你的傳道者,因為我就是你,而且我有很深的正義感,我無力接受也不希望這樣的悲劇重演,交往的期間,我很努力。

不過,我還是錯了。一個人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是另外一個人,我所背負的罪惡感、我所背負的責任、我對你的承諾,這些都是對方遠遠不能夠及我之處;我答應了你和她,簽名立約怎麼樣也不反悔,但是她不是我,她沒簽名立約,我也相信她不會重蹈覆轍、對我反悔。


故事的結局,是我又錯了。我總是認為自己錯,而非怪罪她的背叛,我怪罪的是我對人性毫無節制地相信,以及自己追求事實的犯賤習慣。我成為了你的教育的傳達者,但是我卻教出了這樣一個不守規矩的學生。我很自責。

以前,我跟你唸過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的詩。


在愛默森的這首詩【問題The Problem】裡面,我喜歡這段話,尤其是現在:

我心裡覺得僧寺中的通道

就像悅耳的音樂,或是沉思的微笑;
然而不論他的信仰能給他多少的啟迪,
我不願意做那黑衣的僧侶。

為什麼那衣服穿在他身上那麼能引誘,
而穿在我身上這麼不能忍受?


所以今天,我完全能夠了解,當時你的感受,因為我正走過你走過的路,你放下了我的手,離開這個迷宮所走的路,我亦步亦趨地,在你小小的腳印後面,覆蓋上我的足跡。我相信,即便走在你走過的路上,仍然還是沒有你的苦痛和偉大,因為你已經把小石子、碎玻璃、任何能夠刺穿腳的東西移除,或是,用你的腳狠狠地將它們踩進柔軟的土裡,這些動作,我不確定你是不是為了我(應該不是),我只知道,踩著這些腳印,雖然悲傷,但是卻很幸福。


還是很幸福,卻很悲傷?

親愛的菲莉絲,我答應給自己畫一個天堂,所以我並不會記恨很久,仇恨不是天堂要的東西。我會放下,往前進。我不在乎她是不是在乎我是否要原諒她,在她提出要我原諒的要求前(當然她不會提出),我要先提前一步,原諒她。


因為,我們都是來自於天堂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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