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卡洛淋小姐請我吃飯:P)
結束一天的行程,原本打算直接移動到台南,但是因為最後一個會議開完已經五點半了,外加台南的客戶公司的人最近已經過去拜訪過一次了,索性在台中再待一天,明天還有兩個客戶Final後再移動回桃園。
禮拜五還要去台北繞一天,禮拜六才有可能休息。當然後續行程不打算再住飯店了。
晚上和Joyce吃個飯,就回到飯店,盥洗了一番,攤在桌上的書仍然有厚厚三本。待回的郵件約有三十封。躺在沙發上一瞬間似乎什麼也沒有辦法想,給小內發了幾個訊息,感覺出差永遠工作時間比在公司還長,唯一的好處是不需要一大早起來開早會,早餐也能夠慢慢地吃,其餘似乎沒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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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回到台灣要趕緊補充書源XD)
回到台灣的第二天。現在人在台中的飯店裡面,至於為什麼難得回台灣還是住在飯店,其實很難解釋,簡單地來說就是因為在台中忙到下午五點,如果要開車回桃園還要兩個小時,而明天仍然有四個艱鉅的任務要完成,出任務的地點仍然在台中,索性住飯店,沒有回去睡自己可愛的書房兼臥室。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天氣太熱了。我的房間因為大部分的時間都沒人住,所以冷氣已經是壞掉了。一直沒有時間修理,所以睡覺的時候還有減肥的效果。
有了家庭的最大區別是,以前是如果不忙的時候會想一下女朋友,現在是無時無刻不在想小內,身為外外的我(因為我叫她小內所以我就變成外外了)其實還蠻擔心她有沒有按時喝牛奶吃維他命,早餐中餐有沒有按時吃,工作上面是不是順利,當然肚子裡的小孩有沒有冒泡也是重點中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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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站在工作和家庭的平衡點上,但是站在上面的時間並不多。對我而言,我時常有一種奇妙的感覺,那就是其實我並不清楚工作到底在我一天、一個月、一年的時間比率上到底高不高。這種疑惑不知道何時開始逐漸越來越深,特別是,我才剛離開一個孕婦,到達香港機場的那一刻,好像就有那麼一點「想趕緊把工作做完回家」的感覺。
而這樣的感覺,益發深刻。
翻了一下護照,發現從去年的一月份到現在,我總共到香港機場十九次。今天是第二十次了。像這樣剛離開Grace就覺得「想回家」的這種心態對我來說很不利,因為我目前能夠體現的價值,還不是坐在那邊發號施令天天準時上下班就可以顯現的。
話說回來,我的性格和基因裡面應該沒有那種「是時候可以停止了」的這種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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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歐洲回來,辦公室的椅子還沒有坐熱,下禮拜一回台灣,我想應該要習慣這樣的生活型態了。
(但是怎麼還是有一種不太適應的感覺:P)
因為想參加六月二十七號的同學會因為業務上有需要把台灣這邊的客戶做一個歐洲展前的市場報告,所以寫了份出差單搭乘禮拜一的飛機回台灣。我一直是有一種回家的感覺,
但是這種感覺卻因為經常性地「出差」到台灣,或是親愛的老婆懷了榮總龍種,而變得奇妙。
比如說,我回到台灣其實並不常住在家裡,多半是商務飯店,行程也是經常趕來趕去,從漫畫店到電影院,啊不是,是從客戶到下一個客戶,從高鐵到計程車到跟朋友借的摩托車,換著不同交通工具&城市的一種旅行的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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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十五個小時的等待、接近十三個小時的飛行,到了台灣桃園,現在在機場的貴賓室等待著此次旅程的最後一段飛機,這次的目的地,家。
我想家了。二十八天,換過了二十個飯店、二十張床、在六個國家裡面搭著漫長的火車旅行。轉機七個機場,超過十個航次,現在的我終於要回家了。
家裡,有等著我回去的人,有日夜思念我的靈魂。
還有,讓我更想家的原因。
我相信這樣的原因,非常的充分,而且再充分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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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大家是不是跟我一樣看過這部片。雖然裡面有些劇情有點離譜,不過在好萊塢的電影裡面,通常像這樣的小品浪漫喜劇加一點愛情劇的電影,我想想還真的沒有那一部我放過的。
當然現在已經是2010年。討論四年前的片子有點不切實際。本文的重點也不在於介紹這部片。
本文的重點在於,我非常敬佩這位可以待在機場這麼久的男子,本人目前人在法蘭克福機場(Frankfurt Airport)已經待了四個多小時,很不幸地還要繼續待下去,待到明天早上十一點二十分,大約還有十五個小時吧?Orz
真的很難熬,可能因為我的片酬還沒到湯姆漢克的程度,所以達不到那種可以待一個月以上的功力,如今的我已經是雙眼疲憊,且感覺已經有點不知所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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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倫敦希斯洛機場(Heathrow)接了同事(與其說是要接同事不如說是接書XD),他從台灣幫我帶了這本【龍紋身的女孩】,其實還有很多本書都很想看,但是考量到第一,書很重,要託別人帶不好意思,第二,我不太清楚桃園機場還有那些書可以買,為了避免與我家書庫的書造成重複,所以還是保險一點選擇「本來想看卻沒有下手」買的這本書:【龍紋身的女孩】,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回去的行程只剩下大約七天,扣除掉禮拜六日我剩餘的行程全都是滿的,對書的需求就沒有那麼強烈,雖然自己的讀書魂還是狠狠地燃燒著。
(這邊必須澄清...不是說書很重,所以就有幫自己一個買Ipad的藉口啦....)
雖然確實是蠻擔心回去的飛機上我應該讀什麼這件事,不過還是等到回去那一天再來考慮吧。或許在法蘭克福機場買些原文書來看看會是一個好方法。
如果要講的壯烈點,這是即將要陪伴我這段歐洲旅行的最後六本書。當然其中有三本之前已經說過了,是從出發就一直帶在身上的【秦崩】、【極簡歐洲史】和【攝影師之眼】,如果有用心看我文章的讀者們就了解這三個禮拜這幾本書我已經讀過三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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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Eurostar歐洲之星我到達了英國,感覺還蠻舒服的。有餐飲可以吃,重點是我喜歡坐火車)
親愛的Grace:
又一次,在早晨的八點準時叫你起床。這個時候倫敦時間晚上一點多,我整理好今天的報告和郵件,準備睡覺前給你一個電話或是簡訊,就這樣又度過了一天。(終於)
原本以為應該要有什麼剪綵這類的儀式的法國巴黎到英國倫敦的歐洲之星(那裡來的想法),就在一瞬間進入了一個隧道後大約二十幾分鐘就出來了,感覺很沒勁。一出來發現就到英國了!!!!但是卻不知道該高興什麼。這樣的心情繼續下去我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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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我說的太閒在路邊抽煙的巴黎人)
現在的時間是法國的凌晨三點半。由於今天就要移動去英國了,從小我就是今日事今日畢的好孩子(有嗎?),索性一天之內把這兩篇文章寫完吧。
有時候寫Blog是一件蠻孤獨的事情,你雖不要求人每篇回覆、每篇都看,卻偶爾會在乎人氣的指數。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是一直處在一種專注和思考的一種狀態(當然啊誰會邊打籃球邊寫文章),特別是一個人在飯店的時候,總是會想寫些什麼東西的。特別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怎麼越講越辛酸的感覺)
那就繼續講為什麼不太喜歡巴黎的原因。(雖然沒人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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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應該叫做Funiculaire de Montmartre,有興趣的人請自行找資料吧)
由於前幾天讀卡機壞掉,所以一直沒有更新文章,現在已經是來到巴黎(Paris)的第三天,明天將要搭乘歐洲之星(Eurostar)橫渡英吉利海峽到英國(United Kindom),由於當來的前兩天也都在工作,只有星期五的下午和禮拜六一整天可以去走走逛逛(但是也不是很想去很多地方啦。),趁著明天要離開法國,還是把這次的行程分成兩次做個總結。
我想,跟我比較熟的朋友,都曉得我並不是很喜歡巴黎,這個被人稱為浪漫之都、時尚之都的城市。
那又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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