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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g:
記得我說過,要寫一封情書給你。其實一直很想動筆,工作以及課業忙碌或是部落格的寫作計畫都只是藉口,真正的理由是,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

應該說,現在的我,似乎不是一個可以寫情書的狀態。

所以,我一直沒能寫封信給你。

你知道嗎?其實我對自己一點信心都沒有,你告訴我,我擁有什麼樣的才華與聰明,其實我一點也不覺得的。你知道嗎?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好像非洲草原上的傘蜥,遇到什麼,就張開了傘,身上鮮艷的傘,總是能夠壯大自己的聲勢、嚇唬對方。

但是,正面對著敵人(或是朋友),臉是正面對著的,但腳卻是倉倉皇皇地往旁邊移動,跑了。
那就是我。懂得包裝自己炫耀自己偽裝自己,但是內心裡卻是想要逃跑的那個我。

我常常想起卡夫卡的這段話:

可以肯定,事先我即使在很好的感覺中逐字逐句或僅僅是順便地、卻是以明確的句子形式所想出來的一切,一到伏案把它寫下來的時候,讀上去卻總是這般枯燥、顛倒、呆板,妨礙整個氛圍,畏畏縮縮的,尤其是漏洞百出,儘管想出來的東西絲毫不曾忘記。大部分的原因當然是,我只有在振作的時候(雖然我十分盼望這種時候,但對它的畏懼心更甚)才能脫離書面,構想出好的思路來。可是這個時候文思如潮,過於充足,迫使我做出取捨。


於是我盲目地、完全根據偶然機遇從思潮中抽取,抓到什麼是什麼。這麼一來,經過考慮而寫下的成品與它所存在於其中的思潮的充足相比簡直不足掛齒。沒有能力反映這種充足的思潮,這樣自然顯得很糟糕,因為它毫無吸引力。


這也是我對自己作品的感覺。


其實倒不那麼悲觀,尤其是遇到你之後。你的大力讚賞與誇獎,讓我開始認真思考,自己的文字力量能夠作些什麼。如果你爬過我的文,之前我寫過一篇玩偶的故事,我自己是很喜歡這篇文章,裡面的故事是從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的【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裡面抄下來的,不過我真的很喜歡。那是我說給朵拉聽的故事。當時的她好難過,失去了玩偶的她,好像需要我一個又一個的故事療傷,於是我花了很多心思說了一個又一個故事給她,讓她康復讓她快樂,當然最後,連我自己也化成了一個故事。但是我並不後悔。

疼是疼。但我不後悔。


我常常說一句話,人與人之間,不是比較誰比誰悲慘的軍備競賽。不能說,我比你悲慘,所以你不能在我的面前提「難過」兩個字,(雖然好像我常常這樣講你XD),因為我比你悲慘,所以餓的半死背靠著背的我們,面前來了一碗溫暖的粥,也該是我先吃。人生不應該是這樣的,或許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人生,眼前的失意或是缺陷,我們也只能說是眼前罷了。或許上帝忘了給他腳、忘了給他一雙看的見的眼睛、忘了給他做什麼事都可以很靈活的雙手,但是上帝一定有給他別的補償。

上帝不會不給,他只是忘了。


如同你,你不是沒擁有過幸福,只是現在的你還沒收到補寄

我只是想告訴你,那個朋友口中說的美麗的你還在,而且,無論怎麼樣都不會比我還糟糕的(笑),你有許多好朋友、你有一份熱愛的工作、你有一隻狗(這點我也有,硬要比)、你有說說就會出現的雞排(我要騎五公里去買)、你有一切和一切。我相信這些很足夠你開開心心地過每一天,當然如果說硬要扯到我,還有我的催淚文陪你,不過我不知道你是因為我寫的太差而掉淚還是真的感動?不過也不能夠排除你邊看我的部落格邊看【玫瑰瞳鈴眼】然後笑到流目油的可能性。呃。像我就會。因為那是標準的喜劇啊。


你說,你會流淚,在黑夜。白天的你,需要勇敢和強悍。怎麼樣你也不會流淚的,是嗎?

那麼孩子,我告訴你,天還沒暗,是你自己把燈提早打開的。開燈這個動作有時候很好,但是有時候會反而告訴你,天暗了我必須開燈,天黑了我要開燈才能繼續工作,你卻沒發現,其實陽光還很刺眼,足夠你做任何的事情。


嗯。只要你願意,天亮的很,身旁的一切人事物,也還是很美好的。就連收到一封不太像是情書的情書,也是一種不開燈的方法。當然那也是我很自私的認定。

而真正的人生與快樂,是永遠此春常在,秋扇不捐的。


祝福你囉。

P.S.這是我部落格第兩百篇文章,我把它給了你,傳說中的我的頭號讀者。千萬不要回應以免暴露身份。

還有一件事,你昨天問我什麼是征人,這倒是有典故的,征人就是兵士、戰士。

在李益的【夜上受降城聞笛】這首詩寫著:


回樂烽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
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征人盡望鄉。


因為我只是個想家的戰士,於是就這麼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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