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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大家好嗎?

去了四天香港兩天深圳,記得那天一大早八點就出門,回到房間已經晚上十二點多,跟朋友聊聊MSN就喝了杯啤酒,如往常一樣昏昏沉沉地睡著了,是薄弱的酒精驅使還是薄弱的意志力也想放棄並不清楚,總之就是一路睡到早上七點多,整裝準備上班的時候,才發現居然胖了,可惡。

穿著原本寬鬆的運動褲也覺得褲頭緊緊的,隨時帶著泳圈好像怕地球隨時會沉了一樣,刷個牙也能看到自己的雙下巴。這簡直不是一個耿直有為活潑好動的文藝少年應該有的身材
這就是兩個禮拜沒運動的下場啊。除了肉變得鬆鬆垮垮連精神也沒那麼好,香港和台灣沒有時差,想睡覺的我連這個理由都沒辦法賴,真的就是愛睏。

跟上次同一班飛機,一樣湧上去爭賭行李輸送帶風采的台灣好同胞,這是熟悉的高雄小港機場。昨天晚上更誇張,先下了飛機的我就站在距離行李輸送帶大約一步的距離,看著吐出來的行李箱,後來一位大叔就硬生生地把推車推到我的面前,然後當作我是死了還是我是一座雕像,把我全部的視野統統擋住,獨自享用行李輸送帶的美麗風采,喔不,是跟其它人一起享用這條好看到必須擠啊趴啊上去的的輸送帶的絕代風華,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在鄉下看到大人們搶著看脫衣舞的盛況,幸好我長大了之後除了「絕對不擠輸送帶」之外,看野台戲或是脫衣舞也從沒擠輸過人,如果真的要追本溯源的話,當然也要歸功於高中時期打籃球扎實的卡位搶籃板功夫。還是不得不佩服自己。

話說回來,為什麼這次的展會會這麼累,除了時間比較長以外(四天),說真的有點職業怠惰也是很大一部份的原因,這種職業怠惰倒不是一般的職業怠惰,我還蠻能夠出國也很能夠適應各國的風情習俗,對我而言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問題倒是出在公司本身;求好心切、不喜歡原地踏步的我,每次看到自己的Booth上的東西和佈置,幾乎跟兩年前第一次出差的品項沒什麼兩樣,也沒有進步多少,這讓我有點灰心,也多多少少降低了自己對這分工作的熱情。


兩年前我第一次出國展覽,當然不是第一次參加展會,是第一次出國參加國際性的大展,很新奇,拼命學東西。雖說在那之前幾年就有過國內展和看展的經驗,不過頭一次去德國而且參加大型展會的經驗也讓我很受用,對我而言,那是我的起點,不論怎樣的痛苦和磨練,偶爾想想起點也是應該的

兩年下來,感覺到自己的成長和公司的成長無法同步的時候,其實我總會希望我是落後的那一方,因為我喜歡挑戰,我喜歡有一個目標可以追尋,不過目前看來不管是公司本身還是其他人成長都有限(或許他們認為成長夠了?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字以為太了不起啦XD),如同上兩個禮拜我一個人作業加班到很晚,沒有資源可以Support 我的時候,搞得連課也沒去上,書也讀不完一本,你說這樣的我多多少少有點職業倦怠,應該也不過分吧?


參加過這麼多次的展會,幾乎可以很明確的說,這個世界一直在進步,大家都在進步,連十年前覺得他們很不ok的大陸廠商也是突飛猛進的在進步,先不論這個中國大陸的工廠內部管理、人民素質貧富差距、還是衛生環境甚至是政府機構、藏獨暴動等等這些問題,起碼在展會上,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們的進步,不管是產品本身、會場佈置、走線、目錄設計,甚至是最重要的英語對話、外交辭令,其實很認真的說起來其實台灣領的部份已經所剩無幾、而且隨時都有被超越的可能,這確實是我的肺腑之言,因為我站在前線,感同身受。

唯一比較明顯的區別當然還是有,比如說內地的穿著打扮確實沒那麼好看,對工作的態度也沒那麼嚴格,也很習慣在攤位上坐姿不佳地吃吃喝喝東聊西聊胡扯蛋,不過總的來說,進步的還是相當明顯。


每次出國回來,都會有一番領悟。這次去了香港,也順便去了深圳,當然每一次去一個不同的城市看看建築啊,或是用物價的高低去衡量一個城市進不進步是個很老套的方法,不過不可否認,有時候這種膚淺的計算式還真的很好用。這次進深圳,看到其實生活水平和物價硬體設備都慢慢趕上現在居住的台灣,當然也有一貫不能夠認同(甚至覺得很沒水準的)的沿路的喇叭聲和不守交通規則的人車,不過確實是對內地的進步感到有點驚奇,也會給自己想要進步的理由,當然成功絕對不是一蹴可幾的,如果能夠循序漸進慢慢成長也是好事。對事情如此,人也應該一樣。

香港我去了好幾次,實在沒什麼想要逛想要買的,而且購物慾已經低落到一個程度(我想跟一個人也有關係吧),八點二十的飛機不到五點我就在機場的休息椅子上面坐著打電腦了,跟吉利聊了許多,當然也談到自己的規劃和最近常常說的迷宮這件事。我說,要有人有雙手帶我走出迷宮,我希望就能夠平平安安順順利利的走出來不要再回頭,可是她說了,每次都要人牽的我應該要長大了,應該學習自己走出來,不該老是要靠別人;這段話說起來雖然很平易但是對我而言卻是讓我想得頭痛欲裂的句子,我感覺那一瞬間,我被掏空了,什麼都不剩。


真的,你沒看錯,感覺好像有很多東西的我的身體的裡面,一瞬間被掏空了。

我想起每次回國前晚上整理行李箱的時候,我總是一件一件拿出來,然後一件一件放回去,不喜歡回國前的行李箱亂無章法、凌亂不堪,喜歡即使是旅行了好一陣子,回家前也該要乾乾淨淨的那種感覺。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我習慣於重來,也就是電玩迷常常說的,砍掉重練。

我跟吉利說,不一定哪天我就什麼都不寫也不管了,我就離開。走。


不過,這次並不容易。放了太多太多在這裡、在這個部落格,我已經建立起好深好深的感情,在我所生存的環境中。離開,是不負責任且幼稚的行為。

美國作家Jay Cantor寫到:


我的話成了我必須實踐的諾言,或是自己眼裡悲切的目光。還有:我的話幫助我找到了實踐諾言的方式,它們是搭建舞台的腳架,是主角身上的戲裝。當其他人看見我身上穿著偷來的服飾時,他們也會期望從我這裡獲取點什麼,也會要求我扮演某個角色。他們對我說著他們自己的台詞,我的回答彷彿是早已經寫好的。

以前,我的居住環境、工作、生活習慣、讀書寫作計畫,一律跟著愛情跑,換了一個地方,也就代表換了一段愛情。我也想過此時是不是我應該離開的時候,我很認真的思考這個問題,非常認真。有時候根本難以想像,像我這樣其實不是找不到愛情或是交不到女友的人,而且毫不客氣的說,我是個迷人的孩子,只要我願意奉行我自己的價值觀和我的好習慣,我擁有再堅定不過的眼神和自負的神情,我比任何人都好看,我是個迷人的孩子,絕對是。


但是我,好難過。

我的世界就在那一瞬間崩潰瓦解了。很抱歉,羸弱的我很禁不起輕輕的一擊。


前一陣子喝酒,都會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說的這段話:

你這半希托夫酒,我喝起來是甜的嗎?悲痛,我在瓶底尋找悲痛,悲痛和眼淚,我嚐到了、找到了;那個憐憫一切人、了解一切人和一切事的人,會憐憫我們的。


當然,吉利說得對。我應該學習自己走出來,這個迷宮並不是深不可測,即使再怎麼深不可測,在這裡長大玩耍多年來來回回的我,也老早知道怎麼走出去,出去不難,問題是,出去了之後呢?我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啊。我還是需要有人來接機,跟我說句:「歡迎回家」。

我知道,我並不是百貨公司廉價特價出清花車上的商品,我是百分百的高級貨。如同你見到的我的墮落,充其量只是我對上一段愛情所付出最高貴的禮讚。


最高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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