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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倫敦希斯洛機場(Heathrow)接了同事(與其說是要接同事不如說是接書XD),他從台灣幫我帶了這本【龍紋身的女孩】,其實還有很多本書都很想看,但是考量到第一,書很重,要託別人帶不好意思,第二,我不太清楚桃園機場還有那些書可以買,為了避免與我家書庫的書造成重複,所以還是保險一點選擇「本來想看卻沒有下手」買的這本書:【龍紋身的女孩】,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回去的行程只剩下大約七天,扣除掉禮拜六日我剩餘的行程全都是滿的,對書的需求就沒有那麼強烈,雖然自己的讀書魂還是狠狠地燃燒著。

(這邊必須澄清...不是說書很重,所以就有幫自己一個買Ipad的藉口啦....)

雖然確實是蠻擔心回去的飛機上我應該讀什麼這件事,不過還是等到回去那一天再來考慮吧。或許在法蘭克福機場買些原文書來看看會是一個好方法。

如果要講的壯烈點,這是即將要陪伴我這段歐洲旅行的最後六本書。當然其中有三本之前已經說過了,是從出發就一直帶在身上的【秦崩】、【極簡歐洲史】和【攝影師之眼】,如果有用心看我文章的讀者們就了解這三個禮拜這幾本書我已經讀過三遍了。

當然,除了像是【秦崩】和【極簡歐洲史】這種歷史書讀三遍是有那麼一點奇怪,要跟各位推薦的【攝影師之眼】就是多讀幾遍也覺得有趣。畢竟對於我們來說,「構圖、設計、和攝影的概念」不是很容易懂,但是感覺像是應該要慢慢了解的東西。對自己拍照時候的想法有所改進(當然旁人覺得有沒有效果就是另當別論了),而且好像稍微懂得怎麼去欣賞一幅攝影作品(或是畫),去發掘每個攝影師所拍出來的構圖裡面的趣味點,是件蠻有樂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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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還蠻喜歡這張照片裡面的黃色洋傘。在西班牙拍攝的)

書裡面有一段話,是包浩斯學院的大師伊登說的,我覺得說的很好:

如果你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還是能運用色彩創造出傑作,那無知就是你的方法。但是你的無知無法讓你運用色彩創造出傑作,那你就應該求知。

有時候我們看看別人講的話(尤其是出了名的人),常常會覺得「這種話不是廢話嗎?我也會講啊。」照這麼說來,而我們除了因為沒有名氣與他不同以外,好像更應該講出更有道理、更驚世駭俗更能醒世明人的話,但是通常我們沒有。當然包括我自己,也經常自以為是地與人討論事情,用著所謂讀過許多許多書的知識分子之論試圖去說服他人,但是想想所謂的名言箋句,不就是應該通俗到,那天你突然想起來發現,原來還真的蠻有道理的。

這也是我經常在跑步的過程中思考的事情。

所以如果以這種標準來看,如果我講過了什麼話,在聽過的人的心中如果偶爾會想起來「嗯。講的確實不錯。」也算是對自己的人生有所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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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前天在英國Derby所拍的照片。原本是在對岸的水鴨(還是鴛鴦搞不懂XD),結果看到這兩個坐在那邊疑似丟麵包,就整群游過來的畫面。

有時候我也不清楚我們跟水鴨有什麼不同。我們好像在追尋什麼東西,卻沒有發現在追尋的過程中後面有一雙(或是千千萬萬雙?)的眼睛在看著你,如果曾經放下一段時間去想一想,或許就能夠找到被看著的背後,有什麼樣的含意。

明天要離開英國,到德國繼續完成這次剩下的旅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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